“鼓励有条件家庭生四孩”
今年9月,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就该省《关于支持积极生育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近日,浙江省卫健委对外公布了公众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对于“建议在‘六、构建生育友好环境’这一节中,增加‘取消计划生育,全面放开生育,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家庭(或夫妻)可以生育四胎以上子女’”的意见,浙江省卫健委表示:不采纳。调整生育政策的权限在中央,“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家庭(或夫妻)可以生育四胎以上子女”不符合当前实施的三孩生育政策。
免责声明:作品来源于媒体,转载是出于传递信息之⽬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