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总裁、财务总监、原董事长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公司近22亿债权逾期,连续四年财务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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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晚间,ST锦港(600190.SH,股价1.47元,市值29.43亿元)公告称,公司收到公安机关通知,因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刘辉、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李挺、原公司董事鲍晨钦、副总裁曹成、原公司董事长徐健等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其中,鲍晨钦、曹成、徐健被取保候审。相关案件的具体情况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截至公告披露日,曹成能够正常履职,公司已对刘辉、李挺负责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妥善安排。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依法履职,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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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锦港10月28日晚间还发布公告表示,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7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刘辉的辞职报告,刘辉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和公司总裁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在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所任委员职务。辞职后,刘辉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完成法定代表人、总裁聘任及董事补选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5月31日晚ST锦港公告,其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司2018年至2021年连续四年财务造假,合计虚增营业收入86.2亿元,其中2018年虚增收入21.2亿元,占当年营收的35%,2019年虚增收入39.47亿元,占当年营收的56.13%,2020年虚增营收24.8亿元,占当年营收的36.47%,2021年虚增营收7511万元,占当年营收的2.56%。

证监会认为,时任董事长徐健和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刘辉是锦州港贸易业务虚假记载的主要领导者,时任财务总监李挺、时任副总经理宁鸿鹏、时任副总经理曹成是锦州港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徐健、刘辉因违法行为恶劣,违法情节较为严重,被采取10年以上市场禁入措施。

10月14日晚,ST锦港披露了一份巨额债权到期的公告,公司因开展贸易业务形成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余额合计约21.71亿元,截至今年10月11日全部逾期。其中,到期未获清偿债权金额约6.8亿元,即应收账款的部分占比约30%,剩下超过14亿元的都是预付账款,占比约70%。

10月22日晚,公司还发布了退市风险警示,截至当天,公司未能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因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9月2日开市起停牌。若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半年报,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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