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即将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黄海华在记者会上表示,草案三次审议稿拟加强整体保护和活态传承,防止过度开发。
2024年6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明确文物认定的主体、标准和程序由国务院规定并公布;加强整体保护和活态传承,防止过度开发;明确文物收藏单位应当在征集、购买文物时履行合理注意义务;增加规定国家鼓励公民、组织合法收藏,加强对民间收藏活动的指导、管理和服务;禁止出境文物的具体范围将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规定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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