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7时50分,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天平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行人周某因着急直接从机动车道横穿马路,走到一辆公交车前方时,直行车道信号灯跳至绿灯,公交车起步行驶时将周某撞倒。120到场后将周某送附近医院救治,目前已无生命危险。经认定,事发时公交车驾驶员有视线盲区,周某因违反人行信号灯指示通行且未走人行横道,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不遵守交通法规导致的事故并不鲜见。前几天,在上海浦东新区三鲁公路林德路也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11月12日,一女子骑电动车闯红灯横穿马路,行驶轿车躲闪不及与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交警向女子了解情况,确认她闯红灯造成交通事故,应负全责。女子反问:“我全责啊,车主一点责任没有啊?”交警回怼:“我给你看视频啊,这样窜出来个人你反应得过来吗?”这段视频在网上获得广泛赞扬,网友们纷纷表示支持依法依规严惩。
每个人都是交通的参与者,不能因为自己是行人或者非机动车就无视交通法规,甚至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发生事故还要求别人承担责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都不能任性,“我弱我有理”更不能成为挡箭牌。
免责声明:作品来源于媒体,转载是出于传递信息之⽬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