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与广东省汕尾市监委对中国证监会科技监管司原司长、信息中心原主任姚前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调查发现,姚前背弃初心使命,不讲政治,贪图虚名,自居金融科技专家,为一己之私扶持特定科技服务商,成为围猎者的目标。他滥用政策建议权、制定权、执行权等监管权力,放弃科技监管职责,在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拓展业务、软硬件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利用虚拟货币进行权钱交易。他还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茅台酒等贵重物品并接受宴请;在职工录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将个人支付的租车费用转嫁给监管对象,违规借用大额钱款,并投资入股企业。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姚前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鉴于其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乃至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党委决定给予姚前开除党籍处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并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广东省汕尾市监委决定将姚前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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